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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05-9-15 06:16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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Σ(T□T)
在香港,跟16歲以下少女進行性行為,不論對方直接�間接同意與否,都被視為犯法的..
BUT..
那是那個女孩PLAY完之後去報警嗎...?還是家人發現然後報警?(如果是前者,那,太過分!!對主人太過分!)
至於世人將SM視為變態行為..哇覺得這個有待時間的證明,啊畢竟,同性戀在10年前也一樣囉(被心理學家視為病態),現在不也是む正常め嗎?也許10年後SM也可以被正式視為む正常め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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