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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min2046 於 2008-8-16 09:09 AM 發表 視乎吸入份量, 我共試過三次, 大約2至4小時不等,可能迷暈我的人每次在我雙眼閉上迷暈後, 就移開哥羅芳毛巾, 所以吸入不算太多, 哥羅芳以前是用在醫藥上用作麻醉劑, 但吸入過多有生命危險.. 所以我 ...
阿敏你都算夠大膽...親身試!!相信你會幾有feel~ 記憶中香港以前有人試過...但結果出事...登晒頭條個隻 我都想試但感覺太危險啦 出左事...點算呢? 最慘既係幫你迷暈既parter成為殺人兇手!!!害左佢一生!!! [ 本帖最後由 Special 於 2008-8-16 11:23 AM 編輯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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